云南工商管理学院
2011年大专、本科、中专招生专业
云南工商管理学院是云南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下属职业教育集团,经省教育厅批准举办普通中专、普通高中、成人高中、职业中专等学历层次教育。从1999年起率先与云南师范大学职教院联合举办初中起点四年制及五年制大专班,在全省引起巨大轰动,开办专业达20余个。从此初中毕业生不必再通过读高中考大学这一唯一的途径接受高等教育,六年来云南工商管理学院正是因为这一新办学模式,成为全省莘莘学子向往的学府。学院已先后培养初中起点大专及本科毕业生二千人以上,办学规模居全省同类教育机构前列,专业顺应市场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创新设置专业,利于学生就业。
云南工商管理学院十分注重社会调研,紧贴市场需求设置专业,培养人才,因此毕业生都能顺利进入社会。二○○二年度,针对我省严重短缺药师人才的状况,与云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设了“制药工艺”专业大专班,在我省取得空前成功,毕业生供不应求,该专业已成为我们重要的支柱专业,在此基础上,我院从二○○六年起又新开设了卫生管理、医药管理两个专业。二○○四年,针对我省信息技术IT人才匮乏的状况,云南工商管理学院联合省内外多家高校开设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与网络管理、计算机应用与软件开发、计算机组装与维护、多媒体应用与设计等中专专业。今后必将有大量莘莘学子通过云南工商管理学院走向全国信息产业的工作岗位。
2007年,我院正式归云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主管,在中华职业教育社领导下,继续以原有模式举办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与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江南大学等省内外高校合作举办各类高等职业教育。
云南工商管理学院高中起点大学本科、专科专业招生
1、计算机科学技术
2、计算机商业艺术设计
3、电子商务
4、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5、经济管理
6、工程管理
7、物流管理
8、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9、软件工程10工商管理
11、土木工程
12、会计学
13、市场营销
14、法学(法律事务)
15、汉语言文学
云南工商管理学院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六年制本科专业招生
1、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2、航空运输
3、航空服务
4、民航英语
5、播音主持
6、计算机科学技术
7、工商管理
8、会计学
9、市场营销
10、法学
11、汉语言文学
12、旅游与酒店管理
13、汽车运用与商务
14、小学教育
15、财政与金融
16、会计电算化
17、文秘
18、计算机信息管理
19、广告装潢设计
20、舞蹈专业(幼儿师范方向)
21、美术学(师范类)
云南工商管理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中专招生专业招生
1、计算机信息管理
2、计算机网络应用
3、计算机商业艺术设计
4、电脑维修与服务
5、音乐与舞蹈
6、工艺美术(装潢设计)
7、交通运输(航空服务方向)
8、交通运输(海乘服务方向)
9、汽车运用(汽车与商务)
10、市场营销
11、文 秘
12、会计
13、旅游与酒店管理
14、会计电算化
15、经济法律事务
16、司法警察
17、司法文秘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昆沙路
昆明音乐与舞蹈专业中专招生 昆明美术专业中专招生 昆明音乐专业中专招生 昆明舞蹈专业中专招生
就业协议
甲方:云南工商管理学院
乙方: (学生)
学院为了做好乙方就业工作,本着对乙方和家长负责的态度,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其权利与责任
(1)、甲方为乙方的就业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
(2)、甲方对学习成绩合格(双证毕业,即毕业证和职业技能证书)表现较好、身体健康的乙方优先给以安排就业。
(3)、甲方为乙方联系就业单位,督促用人单位在接受乙方后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书》。
(4)、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能够满足条件的用人单位,乙方是合格毕业生其月工资级待遇在省内可达1000-1800元,在省外1800元-3500元,奖金除外,乙方具有高级技能的,经用人单位考核认可后,月工资可达5000元以上。
(5)、乙方在安置后的三年内,对非本人原因造成失业,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可免费为乙方提供再就业安置服务,超过三年以上,则对乙方提供有偿再安置服务;对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失业,甲方也可对乙方提供有偿再安置服务,做到长期对乙方就业安置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就业安置服务后,必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及甲方所制定的就业安置管理办法;
(2)、乙方若遇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不对乙方就业负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概由乙方自负;
1、乙方中途退学的;
2、乙方在校期间严重违纪,被甲方勒令退学或开出学籍的;
3、乙方严重违纪违法,受法律制裁的;
4、乙方自愿放弃就业或乙方已联系到就业单位的;
5、乙方因其它原因造成未领取毕业证书的;
6、乙方参加非法组织,从事非法活动(如搞传销)的;
7乙方不服从甲方和用人单位管理,被甲方单位开出的;
乙方具有其他异常行为或患有疾病,致使甲方无法为其安置就业的。
二、违约责任
(1)、乙方就业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用人单位,若需离开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一周向甲方递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书面通知后,方可离开;否则,甲方不再对乙方就业安置负责,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2)、乙方毕业后三个月内甲方保证为其安排工作,如没有安排就业,学校无条件赔款20000元。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注册交费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云南工商管理学院 乙方
法人代表: 乙方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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