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五年制大专招生章程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经过多年的办学沉淀,学校办学成果丰硕。2012年,学校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被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文明办评为“云南省文明学校”。2015年被云南省民政厅评为“中国社会组织评估AAAA级单位”,2015年被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高等院校”,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专业:
01、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电子商务、建筑室内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学前教育、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工业机器人技术、家具艺术设计、空中乘务。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助学政策(五年一贯制大专一二三年级):
01、奖学金: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学生可享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我院还设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等奖项。
02、困难补助: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免学费补助资金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补助。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
03、国家助学金:91个连片特困地区、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范围内,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均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偿2000元每生每年。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按照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以外的20%确定。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助学政策(五年一贯制大专四五年级):
学院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设立了专项助学奖励基金,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助、贷、勤为形式的学生奖励体系。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如下:
0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8000元。
0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5000元。
03、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6000元。
0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4000元。
05、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化例为20%,每人2500-3500元。
06、铭鼎奖学金:学院举办方铭鼎集团针对操作技能强的学生设立“铭鼎奖学金”,每人5000元。
07、新生“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一律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08、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劳动获得适当报酬。
09、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正式录收的学生,家庭情况困难者,可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生源地申请助学贷牧,助学贷款的金额每人每年不超8000元,云南籍学生可以通过当地市、县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其它省份考生按照所在地有关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0871-65616969 133788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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