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
2011年北京语言大学网络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简称“北语”)创办于1962年,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院校之一,是一所特色分明的国际型大学,每年都有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上万名外国留学生在这里和数千名中国学生一起学习,素有“小联合国”的美誉。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于2000年成立。按照国家规定,北语网院可自主确定本、专科入学标准和考试、录取方式,对达到要求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文凭和授予成人教育学士学位。
1.招生专业
专升本: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行政管理方向)、英语(师范方向、商务方向)、金融学、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
高起专: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英语、金融学、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韩语、经济管理
注:最短学习期限,从教育部学籍正式注册时间开始算起(通常春季为3月1日;秋季为9月1日),不含毕业发证时间。高中起点专科层次所设专业部分“方向”,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和专科起点层次分“方向”的专业,其毕业证书不注明“方向”。
2.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并与学院签订学历承诺书;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或高中起点本科者须具备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报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满21周岁;报读高中起点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满18周岁
春季报读学生,其前置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2月28日
秋季报读学生,其前置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8月31日
3.报名方法
全年组织报名,春秋两季注册
春季注册为3月,秋季注册为9月
招生报名开始时间:2010年11月28日
春季开学时间:2011年1月、秋季开学时间:2011年6月
报名地点:北京语言大学授权本次招生的学习中心
报名须知:报名者(含申请免试入学)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纸),2寸照片(免冠、正面、彩色、蓝底、同版)3张,到当地学习中心报名。学习中心按照规定的学历条件逐一审查合格后,学生填写《学生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对报名的考生和免试入学者,由学习中心同时完成其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扫描和电子照片采集工作。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
报名费:无报名费
入学测试费:无入学测试费
4.入学方式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入学:
(1)已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报考高中起点专科和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专业时可申请免试入学;已获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的专业时可申请免试入学。
(2)参加最近一次专升本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同专业层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时,可申请免试入学(需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准考证、成绩单)。
测试入学:凡不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报名者,均须报名参加由北京语言大学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注:如具备免考资格的学生申请免考时,必须填写免考申请表。
5.入学测试
入学测试方式:机考
考试地点:北京语言大学授权本批次招生的学习中心
入学测试科目:
层次 入学测试科目
高中起点专科 英语、语文、计算机基础
专科起点本科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
(日语专业需加试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需测试高等数学而无需测试大学语文)
个别科目允许免试
①报考专升本层次日语专业的考生,通过国际日语能力水平考试二级或成绩在200分以上的可以免日语加试。
②除报考英语专业外,在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学生可免考相应层次的“英语”部分。
③除报考计算机类专业外,在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的学生可免考相应层次的“计算机基础”部分。
(申请免考的学生统一填写“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入学测试免考申请表”)
6.录取 交费 选课 注册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考试后择优录取,并由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新生交费:新生第一学期交纳30学分学费,以后学期建议按开课计划就高线取整交纳,即按:20学分或30学分交纳,最后学期交足余额部分。
教材费:首期预交500元,以后学期根据订购情况补交相应的费用。
选课:新生入学,由奥鹏学习中心按照学校开课计划为学生进行集体选课。
注册:学生正式入学后(即提供了入学资格审核要求的相关材料并通过了入学测试者),在缴纳首期学费后,北京语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将对其进行学籍注册。
小语种开班人数须具备单专业、单层次10人以上。
7.入学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规定,招收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专科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含免试入学)。严禁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专科入学资格。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凡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报名者,一经审核查出,即做取消学籍、追回在学证件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等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自负。
8.教学及学习
教学模式:教学课件自学+纸介材料教学+导学资料+网上非实时答疑+作业+期末复习+期末集中考试
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40%)+期末考试成绩(60%)组成
采用学分制管理,弹性学习期限
9.毕业证书、学位证
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本科学生需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毕业鉴定合格,由北京语言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注明网络教育),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北京语言大学学位管理等有关规定,由北京语言大学授予相应成人教育学士学位。
毕业证书签章单位:北京语言大学(毕业证书式样以学生毕业时教育部当年最新规定政策为准)
毕业证书式样以学生毕业时教育部当年最新规定政策为准
重点专业课程介绍:
英语(专科起点本科)
商务方向专业必修课:高级英语(Ⅰ)、高级英语(Ⅱ)、高级听力(Ⅰ)、高级写作、英汉/汉英翻译、口译、初级日语(一)、英语商务通论、商贸英语
师范方向专业必修课:高级英语(Ⅰ)、高级英语(Ⅱ)、高级听力(Ⅰ)、高级写作、英汉/汉英翻译、口译、初级日语(一)、教育学、心理学
工商管理(高中起点专科)
专业必修课:经济学原理、基础会计学、管理学原理、经济法概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生产与作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管理(专科起点本科)
专业必修课:西方经济学(一)、西方经济学(二)、国际贸易实务、财务管理学、组织行为学、质量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概论、项目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经济应用文写作
会计学(高中起点专科)
专业必修课:经济学原理、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管理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中国税制、成本会计
会计学(专科起点本科)
专业必修课:西方经济学(一)、西方经济学(二)、财务管理学、高级会计学、管理会计、纳税会计、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审计学、会计电算化
对外汉语(专科起点本科)
专业必修课:文字学、社会语言学、对外汉语教学概论、对外汉语教学语法、对外汉语课堂教学法(一)、对外汉语课堂教学法(二)、汉语修辞学、英汉/汉英翻译、英语基础写作、心理学
汉语言文学(专科起点本科)
师范方向专业必修课:古代汉语(三)、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史、西方文论、外国文学史、教育学、心理学
行政管理方向专业必修课:古代汉语(三)、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史、西方文论、外国文学史、管理学原理、行政管理学
金融学(专科起点本科)
专业必修课:西方经济学(一)、西方经济学(二)、财务管理学、国际金融、国际结算、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与管理、金融企业会计、保险学原理、风险投资管理
以上各专业的课程设置,随着学科建设和课程发展会有所调整,请报考考生以入学时的教学计划为准。
不知道自已是否复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电话咨询
报名时间:考生于即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咨询办法:电话报名、QQ咨询报名、发送短信咨询报名,直接到招生报名点报名。
北京语言大学新生入学说明
1)学习期限下限:是指最短学习时间而不指发证时间。
2)毕业证书中的所学专业不注明“方向”。
费用:
1、学费:高起专55-120元/学分,专升本70-120元/学分。
2、教材费:预收500元,以后学期根据订购情况补交相应的费用。教材费发票在毕业时统一开具。
开学前准备工作:
1、预定教材:学习中心协助预定教材,学生也可以自主上网预定教材。
2、交费:新生第一学期交纳30学分学费,以后学期建议按开课计划就高线取整交纳,即按:20学分或30学分交纳,最后学期交足余额部分。也可以按照实际选课所应交纳的学费交纳。
3、注册:学生正式入学后(即符合入学条件并通过了入学测试),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将对其进行学籍注册。
4、验证:初审学习中心初审学生毕业证书原件,加盖学习中心初审章,并保证复印件清晰整洁,并将毕业证书复印件放入学生档案中。终审由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给予终审,对有疑义的毕业证书,须统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由学院进行最终审核。
5、选课:新生入学,由习中心按照学校本学期开课计划为学生进行集体选课;第一学期后,学生可按照学校开课计划进行自主选课。
免试入学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入学:
(1)已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报考高中起点专科和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专业时可申请免试入学;已获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的专业时可申请免试入学。
(2)参加最近一次专升本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同专业层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时,可申请免试入学(需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准考证、成绩单)。
测试入学:凡不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报名者,均须报名参加由北京语言大学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教学及学习模式:
教学模式:教材自学+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答疑讨论+课程作业+模拟试题自测+学习中心导学辅导+集中考试+毕业论文。
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40%)+期末考试成绩(60%)组成。
平时成绩为4次作业成绩的平均分
采用学分制管理,弹性学习期限。
选课规定:
学院根据教学计划每年安排两次选课,时间一般在3月和9月。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选课开课时间。
免修规定:
学生在入学前对于教学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我院对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即依据课程名称相同,教学内容一致的原则),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
1、《大学英语》课程的免修规定
除英语专业外,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凡符合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下发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网考)中“大学英语”科目免考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免修我院相应的《大学英语》课程;已符合本科层次网考免考条件的高中起点专科层次的学生,可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开设的全部《大学英语》课程。但入学注册时年龄超过40周岁的学生及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只有在具备相应的等级证书情况下才能办理免修。
2、《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的免修规定
非计算机专业的各层次学生,入学前已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免修《计算机文化基础》。
3、会计资格证书的认可与相关课程的免修规定
1) 入学前已取得中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在报读我院相关专业时,可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属性为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经济法》。
2) 入学前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通过ACCA考试的学生,在报读我院相关专业时,可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属性为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经济法》、《审计学》等课程。
4、其他课程免修规定
1) 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就读所通过的课程,可按照本院拟学专业教学计划中设定的分值申请相同课程的免修。
2) 取得全国统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原则上只可申请免修本院同等起点的相关教学计划中已包括的相同课程。
3) 在我院专科毕业续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可申请免修专升本层次教学计划中设定的《远程学习方法导论》或《专业导课》及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但总学分不超过10学分。
5、免修其他规定
1)在办理课程免修时,全国统考的高自考成绩在五年内有效(含五年);其它类别课程的成绩(电大函授夜大网络试点院校课程取得的成绩除外)取得不得超过五年(含五年);各类英语、日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指学生进入我院时,该成绩取得时间还不超过五年)。
2)办理免修后累计认可的学分不能超过本院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的50%。
3)申请免修的选修课的学分数不能超过教学计划内规定的最低应修选修课学分总数, 超过部分不予免修。
4)入学后取得的资格证书对应的相关课程不予免修。
6、免修办理时间
课程免修办理的时间为入学后一个月内。过期不予办理。
统考免考规定:
根据教育部文件(教高[2004]5号)关于免考的规定,我院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相应科目的免考: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他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得者目前不能免考该课程;
3、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除英语专业学生外,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四、六级考试证书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免考“大学英语”;除英语专业学生外,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
5、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学生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6、除英语专业考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参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附件:免考“大学英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
课程考试:
1、课程考试时间:每学年一般安排两次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3月、9月。
2、应试流程:选课学习->考试预约―>考试缴费成功―>凭奥鹏卡、身份证参加考试。
3、对于没有提交缓考申请,又没有参加考试的同学,一律按缺考处理,期末卷面成绩以零分记。
4、重考:每门课程有一次免费重考的机会,两次考试成绩都不及格,必修课程必须办理重修。选修课程可以重修,也可以选修其他课程。
毕业及电子注册: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我院远程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且成绩合格,对学生的报名信息、学分、学习期限、毕业论文成绩、个人账户等进行审查,满足毕业条件。通过毕业资格核查的学生即予以办理毕业手续。
根据国家规定,待毕业电子注册通过审核后由北京语言大学颁发加注“网络教育”字样的毕业证书。
1、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我院学历教育毕业生将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电子注册。
2.、本科层次学生根据教育部文件(教高【2004】5号)的规定,须参加全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只有统考通过,才能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资格。
学位证书:
达到下述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法纪,努力提高思想觉悟与道德修养,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服务;
2、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学习,能够运用马列主义基本观点认识、分析问题;
3、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教委组织的网络统考,取得毕业资格且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研究工作或专业工作的初步能力;
4、已撰写学位论文,且成绩在C+级(70分)及以上,答辩成绩合格(70分)及以上;
5、在修业年限内,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须通过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没有任何的免考条件,凡是申请北语网院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英语专业、日语专业的学生须通过学院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测试(或政策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考试),英语专业八级考试通过者可免于参加专业综合水平测试;
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1、在校学习期间曾受过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后未撤销处分者;
2、在校学习期间,考试、考核有作弊行为者;
3、在校期间受留校察看处分者。
4、毕业时间未超过一年但自入学起至申请学位时的年限已超过最长学习期限要求;
5、毕业时间超过一年者。
不知道自已是否复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电话咨询
报名时间:考生于即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咨询办法:电话报名、QQ咨询报名、发送短信咨询报名,直接到招生报名点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