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五年制大专报名电话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积极为毕业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积极开拓就业市场,保障毕业生实现就业。学校还提供奖助医保服务,设立“翰文教育助学金”,为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以及支持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的目标,结合云南省开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新局面发展规划,积极探索“专业+非通用语”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就业选择,真正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专业:
01、护理
02、助产
03、药学(药剂)
04、中药学(中药)
05、医学影像技术
06、医学检验技术
07、口腔医学技术(口腔修复工艺)
08、中医康复技术
09、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技术)
10、医学美容技术(美容美体艺术)
11、健康管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
12、眼视光技术(眼视光与配镜)
13、中医养生保健
14、体育保健与康复(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
15、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
录取原则:
01、招生录取工作在省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02、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03、执行省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0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05、省级招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院的,我院概不录取。
06、凡发现提供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报名学校和户口所在地。
专业调整:
01、我院在录取过程中,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新生入学后,如不适应所学专业或有特殊原因,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后,根据教学部门学籍管理规定提出转专业申请。
联系电话:0871-65658191 13354961213(微信同号)
联系人:徐老师 李老师 杨老师 报名咨询QQ:177340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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